搭捷運鬧事,被警察壓制!台北市一名70歲男子,在圓山站等車時,不斷大聲咆哮,其他旅客受到驚嚇,站務人員制止無效,只好請警察協助,但他不只沒有停止、還想攻擊員警,最後被壓制、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。

員警vs.男子:「你要來跟我開什麼?(我跟你講喔)(克制一下克制一下)」
要他冷靜一點,他還是不肯配合。
員警vs.男子:「坐下,先坐下。我怕你跌倒,你先坐下。」
不只情緒沒有緩和,還想對員警動手,被壓制在地。
員警vs.男子:「你剛剛酒醉,意圖攻擊我們的事。(我沒有攻擊喔)」
中山分局圓山所所長陳俊宇:「因該男現場酒醉情緒不穩,無法自如控制言行,為免月台發生危害情勢,依規定實施管束。」
進入冬天又是尾牙季,過去就發生過搭車鬧事的案例,尤其是捷運上常常出現類似狀況,但根據法規這種狀況可能會被趕出站。
依據大眾捷運法,乘客搭車時有違規狀況可罰1500到7500元,其中一項包括在月台上嬉戲,跨越黃色警戒線,或在電扶梯上逆向或奔跑,以及其他危害秩序的行為勸阻不聽都能罰,而且站務人員視情況嚴重可以會同警察強制旅客出站,票款不會退還,搭車鬧事得自己想辦法回家,或是直接被警察帶走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