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回到網頁上方

涉貪遭通緝!大甲鎮瀾宮副董三哥躲陸20年 追訴期已滿免訴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12/21 17:48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12/21 17:48
大甲鎮瀾宮副董鄭銘坤三哥的鄭銘富涉貪,但因超過20年追訴期,因此免訴。(圖/翻攝自大甲鎮瀾宮 臉書)
大甲鎮瀾宮副董鄭銘坤三哥的鄭銘富涉貪,但因超過20年追訴期,因此免訴。(圖/翻攝自大甲鎮瀾宮 臉書)

曾任台中大甲鎮代會主席,同時也是大甲鎮瀾宮副董鄭銘坤三哥的鄭銘富,1997年涉入任內經營賭場、收賄的貪汙案,但他獲得交保後隨即潛逃中國,至今已27年,台中地院近期宣判,因鄭銘富已超過20年追訴期,加上實施偵查跟發布通緝時間,因此免訴。

在大甲區極有威望的鄭姓家族,鄭銘富於六兄弟中排行老三,第五則為大名鼎鼎的鎮瀾宮副董鄭銘坤,早年鄭銘富曾混跡江湖,接著轉型從政,並當選大甲鎮代會主席,只是他1996年因教唆殺人被列入治平對象,送進綠島收押,最終被依殺人未遂判刑7年6月。

 

此外,當鄭銘富被判刑後,又被查出擔任大甲鎮代會主席期間,涉嫌違背職務經營賭場,收受賄賂或不正當利益,且據台中地檢署調查,鄭銘富最後一次犯罪為1995年12月22日,檢方1997年6月8日提起公訴,但鄭銘富1997年11月6日獲得50萬交保後,隨即潛逃大陸至今未歸,2000年8月25日遭全國通緝。

近期台中地院宣判,依照鄭銘富犯罪終了日是1995年12月22日,至今已過20年追訴期,加上實施偵查跟發布通緝時間,並扣掉起訴至繫屬日期,判決鄭銘富免訴。

 
 


#台中#大甲鎮瀾宮#鄭銘富#貪汙#通緝#追訴期#收賄#免訴#台中地院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221

0.0533

0.17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