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一名24歲羅姓男子,2023年4月收到台中成功嶺召集令,不過他以沒收到為由,簽下切結書,請求再給一次機會,只是同年9月,他又稱自己確診想延徵,在未辦理任何手續下又延遲報到,桃園地院一審時,即便羅男大聲喊冤求情,法官仍依妨害兵役罪,處羅男3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9萬元,得上訴。
據判決書指出,羅男原定2023年4月27日要入伍,進入成功嶺有「虎威部隊」之稱的302旅服役,徵集令於4月18日由羅男的許姓祖母簽收,但羅男並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5月3日羅男打電話給兵役科,稱自己許久未與家人聯絡,請求再給一次機會,並於5月12日簽下切結書。
而桃園市楊梅區公所8月25日再度發徵集令,羅男的許姓祖母簽收,安排羅男9月6日入營,羅男9月1日還向區公所表示會去辦緩兵,但最終未現身,直到9月5日,羅男女友才突然打給區公所,表示羅男確診新冠肺炎,對此,區公所人員回應需辦理延徵,只是羅男不僅沒辦理相關手續,9月6日集合入營又放鳥,最終羅男被送辦。
桃園地院一審時,羅男辯稱自己確實確診,並不是故意逃避兵役,以為打電話兵役科就會通融,但法官審酌,羅男漠視徵集令,藉故拖延徵集日期,又未依時間報到入營,且犯後否認犯行,態度不佳,依妨害兵役罪,處羅男3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