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規上路!微型電動二輪車於11月30日正式掛牌納管,只要沒有到監理所完成登記、領用及懸掛牌照的民眾,一旦違規上路,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〉罰1千2百元以上,3千6百元以下,台中市豐原分局也於2日攔查時,遇到一名24歲越南籍失聯移工,過程中對方逃跑拒捕,事後遭逮準備遣送回國,另第六分局短短六天內就查獲違規8件,皆依法開罰。

此外,轄區為西屯區的第六分局,新制上路短短六天,舉發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懸掛車牌違規8件,另有一人是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拒測,處4千8百元罰鍰,並當場移置保管。
台中監理所呼籲,因微電車無須考照且不需加油易操作,14歲以上就能騎乘,不少民眾購給家中銀髮長輩代步,民眾辦理「使用中」微電車領牌時,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、印章、出廠證明、統一發票、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,並進行實車查核合格後申請領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