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6月間,一名男子透過網路遊戲《傳說對決》,認識一名國小女童,並以「交換網路遊戲角色造型」為由,要求女童拍穿內褲、不穿內褲坐在椅子上的照片,以及用筆插入自己生殖器和肛門等猥褻影像,女童的父母發現後嚇壞報案,此案經法院審理後,男子遭判8年有期徒刑。
女童因為透過手遊,被一名男網友以交換網路遊戲角色造型為由,要求女童照他的指示,拍攝有穿、梅川內入坐在椅上,還進一步要求女童到廁所,拍攝將筆插入生殖器、肛門的不雅影像,還因此威脅說,如果不照辦,就要將女童的不雅影像散步公開,使女童心生恐懼,只好將影像傳給男網友。
後來因女童不雅影像被自動上傳至雲端硬碟,女童母親在去(112)年初,發現該影像後,立即通知女童父親,沒收女兒的手機,並且命令她和男網友斷絕聯絡,立即報案。
此案經法院審理,法官認為國小女童身心未發展完全,以脅迫的方式,逼她拍攝不雅影像,犯罪手法惡劣,且未與女童父母達成和解和原諒,審酌其教育程度、職業收入、家庭經濟狀況、女童家人對科刑範圍的意見,認為此事件對女童造成的身心創傷,和4次犯行的時間間隔不長、相似程度較高,認為男子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,處8年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