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三(台中)海巡隊,於台中松柏港外15浬處,發現1艘越界作業大陸漁船「閩霞漁0X6X9」,立即廣播請其停船受檢,但經多次廣播,大陸漁船仍欲拒檢並蛇行逃逸,海巡人員冒著惡劣海象(7至8陣風10級)查扣該大陸漁船,過程中陸船拒檢衝撞,險象環生,岌岌可危,然海巡人員冒險犯難,不畏艱險,終將陸船繩之以法,裁罰320萬,並於今(22)日將其驅逐出境。
經登檢後清查後,有陸籍蔡姓船長等15名男船員,鐵殼船體約420噸,漁獲約2噸,依法海拋,由於「閩」船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,依據違反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第3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之規定,由第三(台中)海巡隊PP-10035艇將船及船長、船員等人全數押返台中港海巡基地偵辦,並處以罰鍰新台幣320萬元,沒入漁具,今天上午9點多,將船隻驅離出境,並警告不得再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作業,否則將加重裁罰金額,甚至沒入漁船。
第三(台中)海巡隊表示,中部海域時有大陸漁船伺機越界捕魚,為保護我國海域資源,海巡署要求各海域艦船艇超前部署,艦隊分署與中部分署不定時規劃聯合威力掃蕩行動,並由海巡署第四巡防區統籌指揮海上艦艇及岸際雷達監控海上目標。同時呼籲民眾若發現海上任何不法,請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,或透過台灣區漁業廣播電台通報,海巡署將立即調派線上艦船艇趕往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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