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荷包失血!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掛牌納管,依修正公布的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71條之1第4項規定,微電車應於今(113年)11月30日前完成登記、領用及懸掛牌照,未領用號牌上路將依規定處所有人新臺幣1,200元以上、3,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。而台中監理所就發現,這週「前往掛牌的人暴增」,呼籲尚未掛牌者盡速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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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台中區監理所所長楊聰賢表示,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2年掛牌寬限期將屆滿,車主須在29日前騎乘有「審驗合格且配有合格標章」微電車,至監理單位辦理規定登記、領用及懸掛牌照,避免30日上路未掛牌遭罰。根據台中市警方統計,今年至今微電車交通事故發生1,286件,造成7人死亡,微電車將於下週正式納管,呼籲民眾盡速申請領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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