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有民眾發現在台中市西區發生一起肉身占車位的事件,有民眾開車順向經過一路邊車格,沒想到格子裡有一名女子「肉身占車位」,親眼看到一輛轎車逆向插進車格,讓車上女駕駛看了很傻眼,對此,警方檢視影片,表示,占車位的女子可依法開罰500元罰緩;而不一順行方向停車的駕駛可處600元到1200元,但目前尚未接獲民眾檢舉。
這起案件發生在西區華美街,和附近華美西街一帶餐廳林立,尤其是日式餐廳雲集,有不少日本人經營的餐廳,讓用餐風格更具日式的感覺,不過附近車位極少,少數停車場和路邊車格。當時女駕駛要到附近聚餐,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車位,沒想到遭行人肉身占車位,和汽車逆向停車,讓她看傻眼。
事件的過程被發文上網,對此,第一警分局檢視影片內容,警方說,行人的部分,會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8條一項4款中,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遊或坐、臥、蹲、立,足以阻礙交通,可處500元罰緩。
另外,針對逆向的車輛,「因該處沒有雙黃線」,所以不構成逆向行駛,但是可依同法第56條一項6款中,汽車「不依順行方向停車」,可處,600元以上到1200元以下罰緩,而目前尚未接獲民眾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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