抖音一名田姓男直播主在去年直播的時候,認識一名已婚林姓人妻,後來也因為直播逐漸熟識,最後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,不只傳了許多曖昧訊息,甚至還發生過性行為,不過林女後來提出分手,田男憤而威脅對方,還在臉書上張貼「有興趣看和平路某公司少奶奶偷情對話嗎?」並附圖,遭到林女的丈夫提告,桃園地院審理,判田男侵害配偶權,要賠70萬元。
林女的丈夫指出,他們從2011年結婚至今,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;不過就在去年11月底,田男在抖音上面進行直播的時候,認識了林女,兩人又因直播的互動而逐漸熟識,而田男明知道對方是有配偶的情況下,還是跟對方成為男女朋友而發展婚外情,在對話內容中互稱男女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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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的對話也是相當曖昧,例如「人都給你了」、「你很喜歡咬我喔」、「你沒收我的人吧」、「愛你」、「禮拜六來給我親一千下」、「因為今天有跟我親親」、「很好...男朋友又失眠了一直想你」、「我要吃你」等,甚至兩人還發生了性行為。
林女的丈夫忍無可忍,將田男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;不過田男沒有出庭,也沒有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。法官審理,兩人不正當男女交往期間約2至3月,不法行為情節非輕,判賠精神慰撫金30萬元;另外,田男又在事後透過網路嗆聲羞辱林女的丈夫,進一步侵害配偶身分法益,此種加害他人後毫無羞愧反惡意再刺激、侵害被害人的舉動,再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,共判賠70萬元,可上訴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