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北屯區一家游泳訓練中心,10月31日下午發生一起溺斃悲劇,一名28歲洪姓男子和7名同是潛水教練的隊友賽前特訓,但洪男因不明原因抖動,並沉入2公尺深池底,直到8分鐘後才被其他人發現,雖緊急送醫搶命,無奈仍回天乏術,現階段台中市政府已介入調查館方,颱風天違規開放一事,檢警則將出面和館方簽約的教練,認他未盡到安全維護,從關係人改列被告,追究有無過失致死。
事發於昨日下午14時,平常在屏東當潛水教練的洪男,和另7名教練趁著颱風天放假,到游泳訓練中心備戰即將到來的比賽,只是過程中,8人分別在不同泳道練習,約1個小時後,洪男離奇全身抖動,接著沉入2公尺深池底,直到有名教練游過洪男身邊,才發現洪男躺在池底,大事不妙。
雖眾人緊急將洪男拉起,提供純氧、AED和CPR,台中市消防局也出動東山分隊,救護車2輛、消防人員4名,送往慈濟醫院急救,但最終洪男仍宣告死亡。
據了解,洪男等8名教練早在今年3月起,就已簽訂借用場地契約1年,每次借用約2到4小時,由於比賽在即,颱風天請求泳訓中心開放讓他們練習。對此,台中市教育局表示,有關颱風天休館仍開放該潛水團體使用、發生意外溺水死亡重大事件,已要求相關單位針對違約事件,盡速依委外促參契約辦理。
而檢方相驗後,決定下周擇日解剖,進一步釐清死因,但檢方認為,出面和游泳中心簽約的其中1名教練未盡到安全維護之責,從關係人改列被告,追究有無過失致死刑責,至於館方簽約時已載明,潛水屬高風險行為,且人在水底,游泳中心人員無法判斷情況,初步判定洪男的死與游泳訓練中心無關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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