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嫌男嬰哭鬧太吵!台中保母抓起狂晃害遲緩 判4年6月

記者 潘千詩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10/16 12:36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10/16 12:48
陳姓保母涉嫌凌虐林姓男童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陳姓保母涉嫌凌虐林姓男童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台中市大甲區陳姓保母3年多前受託照顧一名未滿1歲的早產男嬰,期間因多次猛力搖晃男嬰,害男嬰出現嘔吐、眼睛上吊、抽蓄等異狀,經醫院診斷為受虐性腦傷,一審判處陳女5年6月,二審改判4年6月徒刑,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,量刑妥適,駁回上訴而定讞。

判決指出,陳女於2017年間領有台中市府核發的保母人員技術士證,並自2020年12月起,受僱於林姓夫妻,擔任林家小孩的保母。每週一到五,早上7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,陳女要將當時僅8個月大的男嬰帶回家照顧。不過,陳女因林姓男嬰持續哭鬧不止等原因,數次用力劇烈搖晃男童,2021年1月14日上午,男童出現嘔吐、抽搐、眼睛上吊及四肢不動等異狀,陳女通知男童母親將小孩帶回家。

 

更多新聞:網路散布少女淫片!保二嫩警辯「年少無知」求從輕 遭判降級改敘

同年3月5日,男童再度不適,被外婆送醫後,經電腦斷層掃描,發現是「嬰兒搖晃症候群」,家屬驚覺兒子受虐。經台中市社會局接獲台中榮總通報,向警報案後,而為檢警循線查獲。

台中高分院認為,陳女為管教男嬰劇烈搖晃,此舉與鞭笞成傷、以香煙燒燙身體、拋擲撞牆、脫衣裸體站在戶外罰站,或餵食毒品等粗暴不仁的凌虐行為不同,撤銷一審判處5年6月的判決,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,判處4年6月,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。
 

更多新聞:直播嗆徐國勇「不知削了多少錢」 館長挨告誹謗二度不起訴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家暴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撥打110、113
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

👉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!

👉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!筆記給妳

👉存起來!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%



# 保母虐童# 男嬰# 腦傷#眼睛上吊#台中市#陳姓保母#最高法院#虐童#搖晃#早產兒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411

0.0768

0.21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