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台中保全爸不給錢!碩士女兒「鐵鎚殺父」揪男友棄屍 2人確定逃死

責任編輯 陳怡伶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10/05 09:03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10/05 09:03
台中,台中殺父,鐵鎚殺父,台中棄屍,棄屍,碩士女兒殺父,女兒殺父,女兒殺父棄屍
醫院鑑定「有教化可能性」,江女和張姓男友逃死刑。(圖/TVBS資料畫面)

台中市江姓女子與張姓男友赴美國留學期間,因不滿江父停止資助,返回台灣後持鐵鎚殺害江父後棄屍,一、二審均判處2人無期徒刑,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
判決指出,江女與張男在中部某大學研究所畢業後,於民國103年間一同前往美國留學,期間江父以擔任小學保全收入資助江女,但江父在105年間停止金錢支援,導致江女與張男在美國的生活及學業陷入困警,2人因此心生怨恨。

 

109年11月間江女與張男返台後,曾多次與江父及江母理論,要求經濟支援,但屢遭拒絕並被報警處理,因此2人謀議行凶。

110年12月26日晚間江女與張男前往江父工作的小學,雙方發生爭執,江父指責2人擅闖校園,期間江女抓住江父手臂,張男持鐵鎚多次重擊江父頭部,導致江父當場身亡。

江女與張男行凶後,一度前往江父住處企圖加害江母未果,隨後2人返回小學清理現場血跡,並將江父的遺體棄置於台中市太平區山區某山溝。
 

一審的台中地方法院認定,江女及張男手段凶殘,泯滅人性,且被害人家屬多次表示無法原諒2人,考量2人坦承犯行,並經醫院鑑定有矯治教化的可能,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罪等判處江女無期徒刑;張男依殺人罪等,判處無期徒刑。

案經上訴,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,二審認為,一審判決無違誤,量刑妥適,據此仍維持原判。檢察官不服判決,上訴三審,最高法院認為,原判決無違誤,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(中央社)
 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家暴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撥打110、113
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
 
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

👉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!

👉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!筆記給妳

👉存起來!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%



#台中#台中殺父#鐵鎚殺父#台中棄屍#棄屍#碩士女兒殺父#女兒殺父#女兒殺父棄屍#無期徒刑#死刑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389

0.0752

0.21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