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月23日深夜,在國道1號南下237.5公里處,靠近虎尾、斗南之間,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,當時有2輛自小客車碰撞,翻覆在中線、外側車道,造成3死1傷的悲劇。當時兩車幾乎以時速190公里的速度,追了60公里後發生碰撞,相當驚險。
此案經檢方調查後,發現廖女疑似在外有債務問題,至少有200萬的債務,當日債主委託邱男等人,約在台中市某處進行商討後沒有結果,邱男就開車緊追在廖女(載鄭男)一車後方,從台中海線、台61線,一路追上國道,以時速大約190公里,追了大概60公里後,廖女一車疑似有碰撞護爛,和被邱男一車也發生碰撞,兩車皆翻覆在國道上,造成3人死傷。
雲林地檢署說明,由廖易翔檢察官指揮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、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、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,並於24日即開立拘票,將邱男拘提到案,待他就醫傷勢穩定,於25日晚間出院後,旋即進行偵訊。
檢方認為,邱男涉有《刑法》第185條第2項、第1項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嫌,所犯為7年以上重罪,且有勾串、逃亡之虞,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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