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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撞癱兒不賠!媽開小黃、借錢籌醫藥費 孝子心疼:別救我了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9/15 16:01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9/15 16:01
保時捷男酒駕撞癱孝子,媽媽四處借錢籌醫藥費。(圖/TVBS)
保時捷男酒駕撞癱孝子,媽媽四處借錢籌醫藥費。(圖/TVBS)

台中市西屯區一名41歲林姓男子,2022年8月酒後開著保時捷上路,結果鬼切撞到蔡姓男子,造成對方終身癱瘓,蔡男媽媽為了要照顧兒子,不僅四處借錢,欠債3百多萬,還利用空檔開小黃賺錢,但林男至今卻一毛不賠,讓蔡男及家屬相當痛心。

據判決書指出,林男2022年8月15日22時起至16日1時許,在住處喝紅酒,結果16日上午8時30分,明知酒意未退,卻仍開著保時捷出門買檳榔,結果林男貿然大幅往左進入車道,導致騎機車路過的蔡男閃避不及,連人帶車滑行至對向車道,並撞到柯女轎車,釀蔡男四肢癱瘓、胸椎第6節骨折、硬腦膜下出血及牙齒脫落。

 

而為了照顧蔡男,媽媽四處籌錢借了3百萬,至今已花了近4百萬元醫治蔡男,且為了避免肌肉萎縮,媽媽每天都會花大量時間幫兒子按摩,再趁空檔跑計程車賺錢,某次蔡男不忍媽媽勞累奔波,心疼喊出「不要救我,讓我死」,但媽媽再苦,也直言絕對不會放棄蔡男。

不過在訴訟過程中,曾一度發生小插曲,因林男是犯酒駕過失致重傷,最重本刑4年6個月,應該要以合議庭審判,但台中地院一審改為「簡易判決」,還審酌蔡男未注意車前狀況,輕判林男6月,可易科罰金18萬元。

台中地院更一審後,才改由通常程序判決,不過仍認定林男自首,符合減刑條件,判林男10月,應賠1940萬,可上訴。但據蔡男媽媽表示,林男疑似脫產,目前名下財產一毛錢都沒有,現階段還未收到任何賠償。
 

此外,台中地院也針對質疑回應,強調無論是通常程序或簡易程序,或者程序間轉換,均依法有一定合法訊問及記載。加上林男自首與其前科素行、審理中答辯及犯後態度等,並沒有直接的關係,兩次審理時都認定,林男是在犯罪未被司法警察機關發覺前自首。雙方也已提出上訴,後續尊重台中高分院審判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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