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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不到30萬分手費!恐怖男友反鎖縱火 害自己6%二度燒傷

記者 林冠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9/09 15:37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9/09 15:37
彰化縣永靖鄉一名38歲的陳姓男子,因討要分手費不成,在屋內縱火。(圖/TVBS資料照)
彰化縣永靖鄉一名38歲的陳姓男子,因討要分手費不成,在屋內縱火。(圖/TVBS資料照)

彰化縣永靖鄉一名38歲的陳姓男子,因沉迷賭博遊戲,經常跟42歲胡姓女友借錢,2023年11月,陳男又想向胡女索討30萬分手費,結果胡女逃離家不敢回來,陳男一氣之下便將自己反鎖屋內縱火,導致其全身約有6%面積遭二度燒燙傷,彰化地院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處3年7月,台中高分院二審也維持原判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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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判決書指出,陳男與胡女交往6年多,但陳男染有賭博惡習,經常伸手要錢,胡女已陸續給了10萬元,但她為單親媽媽,無法無限量供應金錢給陳男,雙方常為此爭執,2023年11月23日上午8時54分,陳男於胡女提出分手時,趁機要求30萬元的分手費,胡女嚇得逃離住處,不敢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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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情緒激動的陳男,揚言放火燒房子,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,發現陳男將自己反鎖屋內,還大喊「不要進來」,隨後陳男用打火機點燃棉被及紙類,造成客廳樓梯起火,陳男手、臉也遭火反噬,全身有6%的二度燒燙傷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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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陳男被依家庭暴力之公共危險送辦,彰化地院一審判處3年7月有期徒刑,陳男上訴求輕判,但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,陳男僅比法定刑期多一個月,無過於嚴苛,加上犯罪動機並無不得已苦衷,駁回上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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