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天化日下,竟然有人假扮住戶,闖進公寓大樓!日前下班時間,6名男子到新北市三峽一處公寓找人,當下大門沒關,他們直接進到樓梯間,不僅揮刀恐嚇,還狂敲鐵門,把住戶全嚇壞,警方獲報到場,當場把6人壓制逮捕。
甚至幾分鐘前嫌犯趁鐵門打開,小跑步衝上前,趁隙闖入直奔樓上,猛敲門叫對方還錢。
目擊民眾:「他們就是七八個人騎摩托車來,大吼大叫的,說要找人啦,那個人就不在這裡,就拿刀子出來,因為我們這個門之前壞掉,外面沒辦法開,需要家裡人開。」
闖進民宅後對方剛好不在家,家人也不敢開門,把所有人趕到樓下,結果他們竟然在一樓,猛敲鐵門對住戶大吼,鄰居通通嚇壞,連番打給警察求救。
員警出動11人,不到一分鐘火速趕到現場,通通把他們壓制在地。
記者顏聖芬:「很多公寓一樓都會有鐵門,裡頭住好幾戶,有時根本不認識自己的鄰居,看到有人站在門口徘徊,難免好心幫忙開個門,又或者沒等門關上,萬萬沒想到對方竟然是來討債。」
但這種行為,到底算不算私闖民宅。
非本案律師簡大為:「無論是採用破門而入的強暴方式,還是假扮鄰居的誘騙方式,都有可能造成侵入住居,而實務上認為,當你超過區隔內外的牆壁,就有可能構成侵入住居。」
明明大家都是朋友,卻只為了4千元撕破臉,當街持刀又闖進住家,別以為門開開的就走進去,只要踏進一步,可能就觸法,掏錢不成換自己背上前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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