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無業的30歲男子,向家人索討8000元生活費不成,竟然開車衝撞弟弟的汽車,甚至還跑到加油站去買汽油,自製汽油彈,然後朝著家人點燃丟擲,檢警以殺人未遂等罪嫌,將他聲押獲准,但一審被依恐嚇罪判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龍華派出所長洪子棠:「林姓犯嫌因向父母親索要生活費未果,憤而駕車衝撞家中車輛,並朝屋外扔擲裝有汽油的寶特瓶,所幸無人員受傷。」
原來,駕駛是1名30歲的林姓男子,他先用電話向阿嬤要8000元生活費,阿嬤不給,他竟然開車衝撞弟弟停在屋外的車子,他跟父母要錢也要不到,進一步朝著家人丟擲自製汽油彈,真的很誇張!
這是發生在2月5日,地點就在高雄市鼓山區,警方獲報後,立刻組專案小組偵辦。
龍華派出所長洪子棠:「申請拘票,積極查緝,於當天下午18時許,在鼓山區某汽車旅館將林嫌拘提到案,全案依法移送偵辦。」
嫌犯被依毀損、恐嚇、公共危險及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,還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,以免家人再度受害,當時聲押獲准,但經地方法院一審,法官認為汽油彈只燃燒2、3秒鐘就熄滅,沒有傷及性命,也沒造成財物損失,認為不構成放火及殺人未遂,最後依恐嚇罪嫌,判處朝家人丟擲汽油彈的男子6個月徒刑,可以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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