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人妻指控丈夫「外流不雅片」,在訴請離婚的同時進一步踢爆、稱自己當初就是被對方持有的影音內容逼婚,迫不得已才答應,未料成婚後才得知丈夫有多項前科,婚後不僅食言外流影片,還多次出言羞辱;法官最終也判准離婚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男子在和女友交往後不久,就偷偷錄下兩人行房的畫面,藉此要脅女方和自己結婚,女子也是在婚後才發現,丈夫竟然有妨害性自主、竊盜、搶奪等多項刑事前科,甚至在哄騙她擔任買車保證人後,拒繳車貸害她被告。
就在女子為官司苦惱的同時,還意外得知丈夫拿來當「逼婚籌碼」的不雅影片、照片,仍被外流到網路上,不僅開放不特定人預覽,甚至還用文字寫下「XX眾人幹」、「老母豬站壁」惡意羞辱,並進一步公開她的個資,甚至恐嚇要對家人不利。
身心備受煎熬的女子最終決定訴請離婚,法官也在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,男子未經妻子(當時為女友)同意拍攝私密影片,事後更在網路散播,惡意騷擾、侵犯隱私犯行明確,逾越一般夫妻相處所可忍受的程度,男方應負完全責任、判准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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