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朋友解決違建問題竟引發糾紛。桃園市一名男子到場幫忙理論,遭到親友丟鐵椅跟磚塊,差點被砸中,事後把錄影畫面提供給警方,提告恐嚇,但官司過了一年多,被害人指控,完全沒收到公文,直到親自跑到地檢署詢問,才知道已經結案。
聽見朋友的困擾想幫出口氣,男子拿著大聲公直接到場理論。
被害人vs.承租人:「你念什麼?(沒有啊)(我只是說不知道新加坡法律)欸!碰。」
被害人vs.承租人:「ㄟ!碰。走開!我要報警喔!幫我報警幫我報警。」
三段式攻擊,男子立刻往後退了好幾步。
被害人vs.承租人:「我媽媽有授權給我(請妳用法律授權好嗎?)(不要妳媽媽)(妳媽媽是皇帝嗎?)是我媽就是皇帝(不要吵了)」
員警都到場了,雙方火氣還是很大。
被害人:「一被攻擊之後其實警察也有來,警察來的時候因為他們已經,他們不是當面看到對方攻擊我的情況。」
被害人事後提供影片提告恐嚇,但這官司整整一年多毫無消息。
直到他親自到地檢署詢問,才發現案件已經結案。
被害人:「我當時有點錯愕,我就說可是我都沒有收到任何的裁定書或被起訴書,或起訴書之類的公文,他們覺得地檢署沒有問題,應該都有寄,但是我就是沒有收到。」
正常流程只要民眾報案,檢察官就會開庭調查,但律師說還是有可能不開庭就結案。
非當事律師余韋德:「假設檢察官認為告訴人所持的資料明顯不足,或是證據不夠充分的話,的確是有可能不開庭,直接結案處理,但原則上還是會將所謂的不起訴處分書寄給告訴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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