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64歲廖姓男子,因為懷疑住在樓上的許男經常製造噪音,讓他苦不堪言,今年1月中旬上午,廖男趁著對方出門上班時,持板手埋伏,旋即朝著許男連續揮擊11下,導致他頭部重傷,廖男事後也被依殺人未遂罪逮捕送辦。法院審理後日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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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源於今年1月16日,住在北市內湖區麗山街的廖男,因為不滿2樓的66歲許姓住戶長期持續性製造噪音,嚴重影響他的生活作息,造成他心神不寧,甚至必須就醫且服用精神科藥物。
16日上午7時許,廖男手持板手埋伏,趁著許男外出上班時,趁隙朝著對方頭部揮擊11次,許男被打到頭部血流後落荒而逃,一路狂奔350公尺躲進早餐店,廖男卻仍不肯罷休,再度持板手猛敲對方頭部,直到店內顧客制止,許男送醫後救回一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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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男被逮捕後移送法辦,檢警偵訊時辯稱沒有殺人犯意,如果要殺人,應該會拿菜刀或是其他刀具,還辯稱過程中只有打到頭部1次,並非蓄意攻擊頭部,所犯罪名應是傷害罪。
廖男進一步聲稱,他從111年間就覺得主臥室上方每天都有敲打聲響,按電鈴、找管委會都求助無門,噪音已經影響他的身心狀況,必須服用藥物還試圖搬出去住,最後仍讓他無法忍受;許男則稱,家中成員僅有3人,並沒有刻意製造噪音,他曾請廖男到家中看跑步機,也稱老舊公寓的聲音並非2樓導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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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議庭認為,雙方在案發前已積怨已久,廖男持板手敲打被害人頭部11次,甚至追到早餐店仍持續宮及,次數並非少,且在他人阻止之後還想持續毆打,手段非一時氣憤、行為時具有殺人故意,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5年6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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