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有男子指控,他的朋友買14萬多元的機車,分36期分期付款,以包禮金為條件,請男子當保人,但卻沒有要他對保簽名,還疑似偽造男子的簽名,等到新車得手後,人卻消失了,也沒有支付分期的款項,導致男子被強制要付錢。
越說越生氣,花蓮這名莊先生,指控他的朋友陳姓男子,偽造他的簽名,騙他當保人買機車,最後因為男子沒按時繳款,導致他被強制要支付分期款項。
莊先生控訴,去年五月20歲的陳姓朋友想要買一輛,14萬2千元的機車,先付了訂金45000元,其他97000元的款項,要分36期分期付款,陳先生以包禮金兩萬元為條件,請莊先生當保人,他口頭答應,也傳了雙證件給對方,但是陳姓友人沒有要他對保簽名,還疑似偽造莊先生的簽名,新車得手後人就消失了,也沒有支付剩餘的款項,車行於是在今年聯繫保人,莊先生才知道自己已經成了保人,指控車行,沒有好好把關。
莊先生表示,目前已經報案提告陳姓友人,偽造文書和偽造本票罪嫌,希望法院可以幫他討個公道。
只是陳姓男子的家人透露,他已經很久沒回家,找不到人甚至還在外面欠了不少錢,也有人上門討債,讓家人也很頭痛。
投訴人莊先生:「這個小孩子他在外面亂搞很多,他爸可能本身也替他收很多尾巴了,他這個小孩子真的是滿口胡言亂語,胡說八道,搞得我要去民事庭開庭去解釋,做債權不存在的動作,真的是無妄之災。」
根據一般購車貸款流程,購買人需要準備雙證件,但如果有這些情形,就要保人做擔保。
非當事機車行張老闆:「信用不良好就需要補保人,或是罰單過多也會,(保人)一樣要準備雙證件,再來就是保人要親簽。」
提醒民眾,如果買車或是替別人做擔保,都要特別注意該執行的流程,以免被人騙了還背上債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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