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一名19歲男子為了載女友去花蓮玩,沒有駕照的他,竟然偷走嫂嫂的車輛,而且還事先確認中橫白天可以通行,從中橫一路開到花蓮,但還玩不到一天,就被巡邏員警發現是失竊車輛,當場將這名偷車賊逮個正著。

警方要求駕駛蹲在地上,不要亂動,因為他開的這輛車,是偷來的,被巡邏員警,當場逮個正著。
原來,這名住在台中的19歲林姓駕駛,為了載女友和朋友到花蓮玩,沒有駕照的他,17日凌晨1點多,偷偷開走嫂嫂家的車輛,還先確認過,中橫白天可以通行,一路從中橫開到花蓮。
沒想到還玩不到一天,晚間9點在花蓮市建國路,就被巡邏警方發現車輛形跡可疑,一查詢車牌,是台中警局通報的失竊車輛,立刻上前攔查。
警吉安分局副分局長張思親:「依據刑法第320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,構成加重竊盜罪,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。」
男子萬萬沒想到,出去玩第一天就進了警局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