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中旬台南仁德發生麵店遭車子衝撞,攤子撞毀,2名女店員被熱湯鍋燙傷,全案進行協調理賠,沒想到,5月中得知,肇事駕駛猝逝身亡,而他的子女拋棄繼續,也就是求償無後,如今撞攔的攤子和後續醫療費用,一毛都討不到,讓麵店業者無奈又氣憤。
手腳受傷還沒痊癒,被撞毀的麵攤,兩個月過去了,依舊亂糟糟沒辦法營業,生財器具通通變成了廢鐵,更慘地是,一同經營的嫂嫂,全身皮膚大片面積灼燒,傷勢還沒復原,每天都在受折磨,開店做生意無故被小客車衝撞,更嘔地是,駕駛一家人擺爛不處理。
麵攤業者:「置之不理全部拋棄(繼承),再來打電話跟我說,不好意思抱歉,我們也很那個無法,你們一句話拋棄了都辦好了,我們求償無門誰同情我們。」
麵攤業者:「有些東西還是我們借錢,媽媽賣著老臉跟朋友借錢,(肇事)賠了會還現在肇事者死了,我媽媽都不知道怎麼跟朋友交代。」
肇事者身亡,留下的爛攤子,業者不僅要不到醫療理賠,毀壞的生財器具也無力再重新汰換,一家人靠經營麵攤小本生意過活,如今,天外飛來的橫禍,損失要自己吞,實在嚥不下這口氣。
律師梁家瑜:「財團法人犯罪保護協會來申請補償金,做為救濟之用。」
依照現行法律,身亡者的親屬在三個月內,可以拋棄繼承,不必延續死者的相關債務或財產,但麵攤來講,百萬元損失和造成的身體傷害,肇事者家屬擺爛,只能尋求其他救濟管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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