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一名許姓志願役軍人2018年與一名實況主小美(化名)交往並同居,後來兩人感情生變,許男不滿威脅「要把裸照及影片傳出去」,甚至揚言「要毀掉小美讓她無法做實況主」藉此逼迫發生性關係得逞。經台南地院審理後,依強制性交罪,判許男3年6月有期徒刑。
據判決書指出,志願役軍人許男在2018年5月開始跟小美交往,兩人同居在台南的租屋處,後來兩人感情生變,在2021年7月開始談分手,沒想到許男以持有小美的不雅影片及照片威脅揚言「把她跟別人發生性關係的事情公諸於眾」、「要在小美開實況期間大鬧,無法再從事實況主工作。」藉此逼迫小美發生性關係得逞。
小美害怕只能乖乖就範,淪為許男放假期間的「洩慾玩物」,最後小美忍無可忍,報警處理。案經法院審理,許男坦承不甘願分手,有威脅將裸照、自慰影片等影像上傳到網路,但沒有逼迫對方強制性交。
小美則反駁,分手期間遭到侵犯10次,許男也曾傳訊給自己的姊姊,說自己休假時性慾需要發洩。也說出「我每次回去都會找她打炮(砲),所以我的訴求是我放假可以去找她打炮(砲)」、「你們也會想我手上拿著把柄來要求這些是不就是威脅嗎」等話語。
法官不採信許男說詞,最後依恐嚇及擄人勒贖罪、強制性交罪等10罪各判3年2月有期徒刑、合併執行3年6月,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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