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安平的商辦大樓,發生偷拍事件,一名男子尾隨OL進到電梯內,直接把手機放在對方的裙底,但他忘記關閃光燈,馬上就被發現遭到喝斥,警方事後獲報以車追人,找到犯案的嫌犯,但照片已經刪掉了,仍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。
附近民眾:「進去電梯之後看到公告,覺得這棟大樓怎麼還會有這種事件發生,尾隨的那個人那個畫像,也不像個男生,他的型看起來有點像女生,所以你也不會有防備。」
事發在台南市安平的商辦大樓,22日早上八點多,這名28歲的謝姓男子,趁著上班人潮多,尾隨被害女子進入,他拿手機偷拍裙底,卻忘記關閃光燈,當下馬上被發現,被害人急忙逃出電梯,並報警求助。
謝姓嫌犯就住在商辦大樓附近,發現大樓沒人會管控進出,就尾隨OL進到電梯,被害女子第一次遇到偷拍狼,相當驚恐等到情緒平復後,向警方報案,最後以車追人終於落網。
第四分局副分局長洪百亮:「調閱監視器查辦,通知涉案謝姓男子到案說明,全案依涉刑法妨害秘密罪,函請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。」
警方調查謝姓嫌犯,刻意把機車停在遠處,加上他留長髮戴口罩,在調監視器時遇上瓶頸,幸好最後還是找到了摩托車,但偷拍的照片,早就被他刪掉了,現在手機也被送往刑大還原,不過電梯的監視畫面,動作相當明顯,仍然可以當作證據將人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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