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高雄鳳山五甲二路發生機車碰撞,結果,機車騎士分別撂親友助陣,當時轄區副所長巡邏到場,眼見雙方爆發口角衝突,作勢打人,其中一方甚至開來2輛車圍堵包圍,警察沒呼叫快打部隊支援,而是當作一般交通事故處理,只驅離在場非當事人,沒帶回警所偵辦,質疑警察想大事化小。

到場排解糾紛的警察,火氣也大了,要雙方冷靜下來,撞車車禍變成撂人口角衝突。
李男親友vs.員警vs.陳男:「講那麼多,你有沒有逆向,(好了好了)你有逆向嗎?(冷靜一下)(旁邊等我們現在不和他吵),我立刻爬起來看他腳怎樣,他罵我耶。」
警察拉開雙方,原本要處理的交通事故,兩邊又額外call親友到場助陣,場面一發不可收拾。
目擊者:「看到的時候警察就在那邊了啦,就有吵鬧聲。」
目擊者:「喊得大小聲的,差不多十分鐘左右警察有到。」
鎮南里長楊三吉:「我要過去員警把我擋下來,你走開你不要過來,我跟他講我是里長。」
里長說,當時警察只是一直在趕人,都沒有積極作為。
鎮南里長楊三吉:「做車禍筆錄而已,恐嚇包圍都沒有處理,回來又再去派出所。」
撞車事故鬧到爆發衝突,一方當事人不滿被包圍,對方飆罵又意圖出拳,警察卻只想當一般車禍處理,沒把暴力份子帶回警所調查,就地驅趕,當什麼事都沒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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