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翁姓男子為滿足一己私慾,竟將狼爪伸向在教會結識的國小男童,藉口將被害人帶到家中過夜,竟輪流「手把手教學」性知識,甚至不顧男童反抗性侵得逞,被對方父母得知後一狀告上法院,最終被依法判處8年10個月徒刑;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事件發生在前(2022)年的12月,任職於餐飲業的翁男在參加教會期間,先後結識了3名未滿12歲的男童,藉口將人帶到自家過夜,教3人如何自慰,後順勢伸出狼爪性侵得逞,直到男童向教會老師求助,才揭發翁男惡行。
其中一名男童表示,整個事情經過都發生在自己留宿期間,稱翁男不顧他反對硬要「吃臭臭香腸」,他雖然覺得很髒、一度搧了對方一耳光仍無力阻擋;對此翁男則是矢口否認,強調自己有經過3童的同意,而另外2名男童則證稱自己並未反抗。
而法官在審酌相關證據後,考量翁男不顧男童身心發長未完全、為逞一己私慾而強性猥褻、侵犯得手,且未與被害者及其家長達成和解,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、強制猥褻罪、6個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,合併判處8年10個月徒刑;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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