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朱珍瑤,涉嫌和母親、妹妹將李姓阿姨當「人頭」,詐領助理補助費逾新台幣17萬元。桃園地檢署偵結,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朱珍瑤、朱的母親、妹妹及李阿姨。
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朱珍瑤自民國107年12月25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擔任第2屆桃園市議會議員,並於111年12月25日起續任第3屆桃園市議員,僱用母親和妹妹作為公費助理。
起訴書指出,朱珍瑤、朱的母親和妹妹3人,明知李姓阿姨並非朱珍瑤的助王理,也未實際支人領助理薪資,卻指使李阿姨申辦銀行帳戶後,將存摺、印章、金融卡及身分證影本交給朱母,讓他們在聘書上代為簽名。
起訴書指出,朱珍瑤隨後指示妹妹製作內容略記載聘用李阿姨為公費助理,向桃園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,朱媽媽再將每月匯給李阿姨的議員助理費、春節慰勞金等陸續提領、轉存,共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補助款17萬7278元。
檢方偵查時,朱珍瑤辯稱李阿姨負責在捷運永寧站發放競選期間剩餘的面紙、不用進服務處;但檢方認為,朱珍瑤是桃園市議員,李阿姨在選舉結束後、朱女的服務轄區外發放競選面紙,很難想像有何效益。日前偵結,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朱珍瑤、朱媽媽、妹妹和李阿姨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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