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發科一名王姓工程師4年前去寒舍艾美的游泳池游泳,但突發生心肌梗塞的前兆症狀,家屬控訴,王男向櫃檯反應不適後,櫃檯只是自行判斷,也不幫叫救護車,害王男最後昏倒,送醫後不治,向寒舍、職員、富邦產險等求償共2566萬餘元,台北地院判決,王男父母敗訴,可上訴。
王男父母主張,2020年7月29日晚間7時許,王男到寒舍艾美酒店3樓游泳池游泳,期間突感胸悶、呼吸不到空氣等心肌梗塞前兆症狀而上岸,以手機向櫃檯求助,並提出叫救護車的要求。因台北市消防局距酒店僅350公尺,若即時撥打119,王男即可在5分鐘內送醫救治。
而泳池畔的救生員見王男上岸,在躺椅處呈痛苦低頭狀,卻未依相關規定關心王男狀況並給予協助,反而繼續教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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櫃檯人員雖到場查看王男,也沒做簡易外傷器材如血壓計、血氧幾等檢測,反而消極處理,與王男對談、周旋,自行判斷王男是營養不足,僅提供運動飲料、巧克力,要王男自行走到二樓沙發區休息,放王男一人。直到王男再次求助,櫃檯才要求王男先到更衣室吹頭髮、換衣服,再搭計程車去醫院,遲誤王男送醫時間。
晚間8時許,王男起身要去搭計程車之際昏倒在地,此時酒店才打119叫救護車,但王男送醫後,於9時41分宣告不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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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男父母向寒舍集團董事長蔡伯翰、櫃檯、設備管理員、救生員等人或酒店投保的富邦產險求償1065萬餘元;另寒舍公司應給付王父、王母各750萬元。
台北地院認為,本案證據不足以證明職員有惡意拖延、延誤就醫的情事,儘管酒店在游泳池管理上的確有缺失,但此缺失與王男的死亡並無因果關係。對於王男父母主張的其他缺失,法院也不採信,最終,駁回王男父母的所有訴求,但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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