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薛姓男子與16歲小美(化名)交往,兩人同住在一起,沒想到薛男為守住家中香油錢,竟不顧小美意願眼睜睜看著女友遭葉男侵犯,案經法院審理葉男應執行2年6月徒刑;薛男則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,處有期徒刑3年8月,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16歲小美與薛男是戀人關係,兩人同住在薛男住處,而交往期間小美透過男友認識了經營手機店的葉姓男子,沒想到2020年4月及5月間,葉男不顧小美激烈反抗,在手機店房間2度性侵得逞。
誇張的是,身為男友的薛男站在門外把風,他不顧女友哭喊著「救我」,僅看了一眼後就去前面顧店。直到8月下旬,薛男在住處徒手毆打小美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,讓小美懷孕。最後小美忍無可忍,決定向這2人提告。
案經橋頭地院審理,小美委屈淚訴,「當時被葉男侵犯時,有用眼神跟男友薛男求助,也有呼叫他,但他不僅沒有阻止還在門外用唇語跟眼神叫我忍著、說沒關係,因為薛家的香油錢都是葉男出的」。
對於女友的指控薛男則反駁,「自己是同性戀,並已有交往中男友,還指控小美還有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,懷孕也未必是自己造成」;葉男則稱不知道小美只有16歲,確實與她發生2次性行為,但兩人是「兩情相悅」同時也指控,薛男在事發後勒索取財共74萬7千元。
法官認為小美對侵犯過程描述仔細難以即刻憑空虛構,採信說法,因此判處葉男有期徒刑1年10月,併執行刑2年6月;薛男則處有期徒刑3年8月。全案均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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