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追蹤涉嫌縱火的屋主,其實他四月底剛出獄,短短5天,就疑似燒自己家!6年來也因為毒品案件,進進出出監獄很多次,回到社區就時不時喝酒、大吼大叫,讓很多居民很頭痛!這次意外後,鄰居們向里長反應,希望能夠連署,把問題人物逐出社區,其實可依「惡鄰條款」,召開區權會,訴請法院強制請住戶搬離。
大樓鄰居:「他房子在燒火正在冒煙,他一點都不緊張,你看他還在喝酒。」
鄰居也很苦惱,消防隊佈水線撲滅火勢後,著火的三樓滿屋子都泡在水裡,還害樓下店面狂漏水,只好請警方和里長到場。
縱火男子,如今移送地檢署,建請預防性羈押,里長聯繫上他的哥哥,也是房屋的所有權人,詢問後續賠償,畢竟大樓引發火災,最無辜的就是左鄰右舍。
大樓鄰居:「這種像不定時炸彈呀,可是我就住三樓我就住他對面,現在還聞得到味道,進去房間都還是水。」
社區總幹事:「他最近才剛回來社區,他剛回來社區才..就發生這事情。」
這名51歲余姓屋主,住在這超過二十年,早就是當地頭痛人物,警方統計,從107年7月開始就有5次入監或毒品矯治紀錄,甚至去年10月入監,到今年4月底才剛出獄,沒想到短短5天,5/1就涉嫌縱火。
海勝里長梁西榮:「造成社區長輩的恐慌,所以我們社區很多長輩一直在反應,希望將這個惡鄰逐出社區。」
律師劉思龍:「管委會要做決議,引用惡鄰條款,就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裡面的規定,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的住戶大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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