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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軍酒駕自撞3死2傷 車禍宣判前兩周和解 遭判刑3年半

記者 何宜信 / 攝影 顧守昌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4/24 18:44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4/24 19:41

去年元旦,台南北門有一起3死2傷的自撞車禍,事後被發現陳姓駕駛除了是職業軍人,當時還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,事後他遭軍方汰除,改行從事廚具行的學徒,還跟死者家屬經歷三次調解後和解,如今台南地院也判處他3年半徒刑。

圖/TVBS

 
白衣男子在律師陪同下,不發一語離開台南地院,因為稍早前,他被判刑3年6個月,而原因是去年元旦的一場死亡車禍。

台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陳本良:「被害人家屬,他們受到無比的傷痛,有三個家庭因為這樣子而破碎。」

原來去年元旦,發生在台南北門的這場自撞車禍,駕駛就是陳姓男子,除了造成車上自己在內共3死2傷,他還被發現酒測值達0.27毫克,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。

 
台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陳本良:「為什麼到國民法官要審理之前的兩個禮拜才達成和解,所以我們沒有做對被告,有過多有利的考量。」

原來事發前,陳姓男子在部隊擔任駕駛兵,但他當天載著另外3男1女,參加廟會,由於喝了藥酒出事,事後他也遭軍方汰除,但他車禍後,直到幾個月後的清明節,才由媽媽陪同向死者上香,接下來的調解會,前兩次也都沒向死者家屬道歉,直到第三次才開口致歉,由於距離判決僅僅兩周,也被認為誠意不夠,不過。

台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 陳本良:「已經有三個被害的家庭,歉於傷痛,他(陳男)也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之一,所以我們是希望,他入監服刑之後,有回歸社會的可能。」

陳姓男子涉及的酒駕公共危險罪,如果致人於重傷,是一年以上七年下有期徒刑,如果致人於死,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,他僅判三年半,除了最後認定他已經跟死者家屬達成和解,本身也沒有前科,加上已經在廚具店當學徒,希望讓他服刑後,仍有機會再重返社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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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台南#酒驾#車禍#軍人#審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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