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一名郭姓男子在超商聽見店員詢問女子電話時,暗中記下女子的手機號碼,並事後撥打電話,未等女子接起就將其掛斷,當女子誤以為是友人相約出來見面時,郭男竟兩度強摟,並強吻女子,女子當場氣憤地大罵「我根本不認識你」並立即報警。台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郭男8個月徒刑,考量到郭男與女子已和解,判處緩刑4年,全案可上訴。
事後女子不甘受辱,向郭男提告。台南地院調查後認定,郭男與女子素昧平生,卻在深夜見到她孤身一人時,違反其意願並強制猥褻,無視女子一再掙扎,仍繼續強吻導致女子身心受創。法官指出郭男行為惡劣,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,緩刑4年,並在緩刑期間需接受6場次法治教育,及依調解筆錄內容對女子履行賠償責任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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