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軍203旅義務役劉姓二兵11日翻牆逃離軍營,人間蒸發3天後於今日已自行返營。對此,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表示,後續完成行政調查後,將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。
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今(14日)表示,劉兵在9日至203旅報到入伍後,11日晚間即不假離營,單位依規定於12日發布離營通報。劉兵已於今日上午自行返營,後續完成行政調查後,將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。
第八軍團強調,恪遵軍紀要求是軍人的職責本務,義務役役男入伍當日即實施軍法紀教育,灌輸其守法重紀觀念。至於劉兵行為,將依「刑懲併行」原則,核予重懲,並持恆落實官兵教育工作,確維紀律。
《陸海空軍刑法》第40條第1項規定,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。據《周刊王》報導,即使在6天內回營,涉事役男須接受行政調查,確認有逃兵意圖,軍方仍可依法給予懲處。
更多鏡週刊報導
嘉義中坑役男互看不順眼!狠瞪後揪眾互毆 陸軍證實:20多人已送辦
台中市「入伍迷彩錶」太夯 盧秀燕:9/15起志願役也可領取
本文由《鏡週刊》授權提供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