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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黃子佼緩起訴!范雲轟「令人失望」 親曝北檢忽略哪些事

編輯 樓冠陞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4/13 08:22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4/13 08:22
范雲發文質疑北檢,為何不用刑度較高的法條起訴黃子佼?(圖/翻攝自范雲臉書)
范雲發文質疑北檢,為何不用刑度較高的法條起訴黃子佼?(圖/翻攝自范雲臉書)

藝人黃子佼因在色情網站《創意私房》購買7部未成年不雅片,卻獲台北地檢署緩起訴,引發各界熱烈討論。對此,長期關注性平與女權的民進黨立委范雲也終於在昨(12)日晚間發聲,除了表達出對於北檢的失望之意,也點出檢方「忽略的事情」。

北檢在昨日針對緩起訴黃子佼一案表示,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的法定刑期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,而檢方考量到「黃子佼初犯、坦承」、「本罪刑度」、「受害少女隱私與權益保障」、「黃子佼願支付12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」等情事後,才給出緩起訴處分,而非輕縱被告。

 

對於北檢的回應,范雲在昨日晚間於臉書發文直言「令人失望」。范雲質疑,北檢為何忽略黃子佼是「付費」成為高級會員,並「下載」兒少性剝削影像?范雲認為,從《創意私房》長期上傳偷拍影片的行為來看,黃子佼付費購買儼然已非「單純持有」,而該被視為犯罪結構的一環。

北檢昨日發表4點聲明,解釋為何「緩起訴」黃子佼。(圖/張哲鳴攝)

另外,范雲也端出立法院於去年修訂的性私密影像四法中,刑法第319-3條規定,「未經他人同意,無故重製性影像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」。且根據著作權法,「重複下載」也屬於一種「重製」,故質疑檢方為何是用刑度較低的兒少性剝削條例「持有兒少性影像罪」起訴黃子佼,而非刑度較高的刑法「重製性影像罪」?

 
范雲強調,黃子佼類似行為已持續長達6年,且他在被被害人指控「MeToo」後雖表面公開道歉,私下卻持續上非法平台、下載兒少性影像,認為北檢應將這些情況皆列入考量。范雲最後也要求北檢應公開回應,解答法界人士與范雲心中的共同質疑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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