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追蹤這起車禍,一開始消防人員在場無法確認,誰是駕駛,原來是開車的郭姓男子,之前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,直到送醫後,乘客指認才坦承,他供稱是因為手機掉到地上,想要撿起來,才會撞到對向貨車。
轎車上也有多名傷者,穿著白色外套的女子蹲在路邊,救護人員在旁邊替她檢傷。因為車禍下巴往前撞,幸好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,但這起車禍到底怎麼發生的。
車內乘客:「年輕人在撿東西結果沒注意恍神,一台車那台貨車衝出來。」
消防人員vs.警方:「是誰?他他他只有他。你的鑰匙給我們。哈囉,車你開的嗎?鑰匙嗎,鑰匙給我們,我把它倒車,鑰匙哪一個?」
羽絨外套男子站在副駕駛座幾乎不發一語,甚至在現場一度找不到駕駛,原來是他開的車,31歲郭姓男子低頭撿手機,撞到對向發生車禍。一開始不願承認是駕駛,直到4名乘客用手指認他才坦承,因為他先前酒駕被吊銷駕照。
治療後,由朋友陪同離開急診室,還好最後坦承是他肇事。警方強調,如果遇到不承認駕駛情況,就會調閱下車時的身影,沒有影像的話將回調行車前的畫面、或者檢驗方向盤指紋,找出開車的證據後,就會依肇事逃逸罪送辦。
律師黃柏榮:「經傳喚為證人,無故拒絕證言不指認嫌犯的話,恐怕會被處三萬元的罰鍰,但如果說是故意說不知道,不知道哪位是駕駛的話,恐怕會涉及偽證罪,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律師提醒如果同車乘客,沒有人指認駕駛恐怕也會違法,還好事後都有坦承。這回為了撿手機,釀成六人受傷,無照駕駛不僅得被送辦,後續還得負起賠償責任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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