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一名羅姓男子因欠債無力償還,竟趁自己在全家便利商店工作期間,將營收的現金15萬6459元侵占入己,並捲款潛逃且將這筆錢拿去償還債務,直到隔日超商店長發現羅男上班時未到班,此事才因此東窗事發。新竹地院最終依《業務侵占罪》判處羅男有期徒刑7月,緩刑3年。
據判決書指出,羅男在2018年趁自己擔任超商店員時,利用職務之便,將自己當班時營收的現金納為己有,並將這筆款項拿去清償自己積欠的債務,事後便人間消失、音訊全無。直到格日方姓超商店長上班時,發現羅男未到班且聯繫不上,加上查帳後發現短少15萬6459元,才驚覺他已捲款潛逃。
店長報警後展開調查,最終將其逮捕歸案。羅男在訊問過程中表示,願意以58萬4560元作為賠償,並於每月10日前匯入2萬元至方姓店長帳戶中,直到清償為止。對此法官最終仍依依《業務侵占罪》判處羅男有期徒刑7月,緩刑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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