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洪姓男子2017年時,因中風住進三民區某護理之家,不過他不喜歡包尿布,都拿飲料罐當尿壺排尿,造成醫護人員困擾,沒想到該護理之家的蕭姓院長竟指示「強插尿管」,最終導致洪男生殖器感染、壞死切除,事後家屬憤而提告,蕭男被依違反《醫師法》判刑8月,並判賠80萬元。
蕭院長了解狀況後竟指示同仁將洪男的雙手進行保護性約束、強插尿管,結果半個月後,洪男的生殖器開始出現感染症狀,照護員發現後將感染狀況拍下給領有醫師執照的蕭院長看,並詢問如何處置。
沒想到,蕭院長看到照片後沒有親自到場,僅要求照護員幫忙擠膿,並開抗生素給洪男服用,由於洪男有高血壓、糖尿病病史,免疫力較低,為免引發感染應減少尿管插置,使用後更需儘快拔除,不過蕭院長當時仍未指示拔除尿管。
事後家屬憤而提告,製作筆錄時蕭院長趕緊賠給洪男80萬元希望能和解,高雄地院審理時,法官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,認定蕭姓醫師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,因此依違反《醫師法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徒刑8月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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