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2)日有民眾直擊屏東縣民公園內,有穿著某國中棒球隊的學生在水溝內焚燒物品,遭到民眾喝止,有兩名學生看見有人來了,立即拔腿狂奔,另外兩名學生留在原地手足無措,想要跟著逃跑卻被留在現場。事後民眾將畫面發布在臉書,引起警方關切,目前已鎖定相關行為人身分,依將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通知到案說明。
公園管理科表示,已請人員報警並配合提供後續開罰等相關事證,如:監視器影片等,另亦請人員同步勘查公共設施損傷情形,備以後續如有求償需求時辦理之。而警方表示,目前已鎖定相關行為人身分,並依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通知到案說明,釐清案情後移送屏東地方法院辦理。警方呼籲,任意在外焚燒物品,是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的行為,如果致生公共危害,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,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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