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一名19歲吳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,與一名女國中生談戀愛,才交往1天就激動難忍,直接約女友出來約會,甚至在公園廁所裡性行為,他卻在爽完後忍不了,立刻提出分手;不過,他這下慘了,直接被女方反咬提告。
判決指出,吳男去(2023)年透過交友軟體「探探」認識一名女國中生,成為男女朋友的隔天,他就約女友到板橋某座公園,並在殘障廁所內發生性關係。
吳男結束後就變了,一回到家就與女友提出分手。而女友因擔心自己會懷孕,和吳男在公廁激戰的事情,最終全部告訴了姑姑,也隨後被帶到亞東醫院驗傷,其家人也提告吳男強制性交。
沒想到,「事後煙」成了關鍵證據!吳男辯稱,兩人離開殘障廁所後,就到超商買菸,並一起在公園長椅上抽菸。對此,檢方認為,兩人案發後,女子還和男方一起抽菸,並無一般受害者遭侵害後遠離,或者避免與加害人接觸的情形,以及監視器拍到的畫面佐證,再加上女方無其他補強證據,認定強制性交證據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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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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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◎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-8911-5595/性騷擾專線04-2223-9595
◎吸菸有礙身體健康,戒菸專線0800-636363
◎吸菸能導致肺癌、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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