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電視機上盒安博盒子,觸犯智慧財產權,黃姓公司負責人遭判4年,外加賠償53個頻道1.3億,而他也首度露面,替自己喊冤,強調沒有銷售,質疑檢方應該調查機房人員,而不是全部算在他頭上,新北地院一審判下重刑,指出負責人授權安博盒子進口台灣銷售,混淆消費者守法觀念。
黃姓公司負責人:「我並沒有這個產品的任何的銷售或是推廣,或者任何的市場操作,我會覺得很冤的地方是說,在偵查之初最一開始偵查的時候,地檢署竟然在還沒有收到我的刑事抗辯狀之前,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,我的抗辯狀律師都還沒有寄出,他竟然就進行起訴了。」
他質疑檢方沒有進一步調查,機房工作人員,就將所有事情推到他頭上。
黃姓公司負責人:「我們多次要求法院要去傳喚實際做機房的公司,這個案件是有人在做機房,但是檢察也不傳喚,法院也不傳喚他,他們就說是我做的,那我要再次強調,我被扣案的就一台手機耶。」
情緒激動再三強調,沒有其他證據顯示與他有關。
不過新北地院提到,黃姓公司負責人,確實參與犯罪集團,授權安博盒子進口台灣上架銷售,合作境外盜版業者,協助消費者安裝應用程式,聲稱「一次購買、終身看免錢」,混淆正確法律觀念時間長達4年以上。
新北地院一審判下重刑,也展現對著作權法的重視。
◤Blueseeds永續生活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