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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惡畫面曝!台南駕駛等紅燈「拎狗猛撞車門」 動保處要查了

記者 顧守昌 林雅婷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2/22 14:31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2/22 14:31
台南駕駛等紅燈時搖下車窗抓著小狗懸空在外。(圖/民眾提供)
台南駕駛等紅燈時搖下車窗抓著小狗懸空在外。(圖/民眾提供)

台南驚傳虐狗事件,一名貨車駕駛在路口停等紅燈時,竟搖下車窗拎著小狗的頭懸空在外,更可惡的是,男子還把狗狗用力撞車門大聲怒罵,狠心畫面全被民眾直擊拍下。對此,台南動保處接獲通報後指出,已根據影片查辦釐清車主身分,若飼主虐狗行為屬實將依《動保法第30條》處以新台幣1萬5千以上、7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
據了解,這起虐狗事件發生在台南興農路與烏橋中路路口,當時該貨車正在停等紅燈,不料駕駛人突然搖下車窗,抓著狗狗懸空在外,更可惡的是,男子還數度將用力的抓著狗狗用力撞車身大聲怒罵,直到綠燈小狗仍被拎在窗外,而駕駛則急踩油門加速往前。

 

誇張過程全被直擊民眾錄下,不少網友看到畫面憤怒的撻伐「太可惡了!」對此,善化分局表示,本案汽車駕駛於車外手持動物,違反《道交條例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貨物未穩妥,處新台幣3000-1萬8000 元,另疑似虐待動物部分,將函請動物防疫保護處卓處。

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將根據影片查辦釐清車主身分。(圖/TVBS)


針對虐狗一事,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指出,今(22日)接獲民眾通報,將根據影片查辦釐清車主身分,其虐待動物犯行涉及《動物保護法》第6條規定: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,違者依同法第30條規定,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若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依同法第25條規定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,並得公布其姓名、照片、違法事實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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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台南#動保處#動物保護法#虐狗#貨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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