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高雄市議員同時也是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,過去因涉及洗錢、偽證等罪,於去年遭高等法院判刑1年2月定讞,他也於同年5月進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。至今已入監8個多月,陳致中也向檢方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,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,高等法院於昨(5)日裁准,陳致中確定能回家過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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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(6)日高等法院針對此事發出相關說明,指出陳致中因洗錢等案件經判刑確定及執行,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,檢察官依《刑法》第93條第2項、《刑事訴訟法》第481條第1 項規定,向本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,本院合議庭審核卷附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 ,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,予以裁定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