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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小姊妹屢遭性侵得逞!報警卻被罵「然後?白痴」掛電話

記者 林意筑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2/03 12:13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2/03 12:23
小姊妹遭蘇男多次猥褻性侵。(示意圖/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)

桃園一對4歲、7歲的小姊妹,因為父母離婚被安置在一名蘇姓友人家,沒想到蘇男卻時常播放A片又性侵這對小姊妹,其中小姊姊曾一度打電話向警察求助,不料員警卻不相信,甚至還在電話中怒罵「白痴」,最終直到外婆察覺異狀帶著兩孫女到院驗傷,最終蘇男被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共3罪,遭判處9年6個月徒刑。


 
據判決書指出,這對小姊妹父母離異後,2017年9月起被安置在蘇男家中,不料蘇男卻屢次趁蘇妻上教會期間,播放A片猥褻、性侵小姊妹。事後小姊姊表示,有次週末家裡沒人,蘇男播放「女生脫光衣服」的影片,又命她脫去衣褲性侵,「我覺得很痛」。

小妹妹也指出,有次和姊姊待在房間時,先後遭蘇男猥褻、性侵,但當時他們都奮力抵抗卻無用。小妹妹也說,姊姊事後打電話報警,沒想到接電話的員警竟回應「然後咧」、「白痴」,就被掛掉電話。

直到2020年2月,小姊妹的外婆將他們接到花蓮,途中聽到她們對話內容不對勁,又發現小姊姊腳上有傷,慢慢去了解才驚覺這起事件。對此外婆表示,小姊妹變得容易緊張、恐慌情緒,洗澡脫衣服時也有創傷反應,其中小姊姊也哭著問外婆「阿嬤,怎麼辦,我好髒」,令人心疼。

 
事後外婆帶小姊妹到醫院檢查驗傷,發現姊姊兩側大陰唇部分都泛紅,在右側小陰唇內側,處女膜旁邊有一個小潰瘍,約5毫米大小,妹妹下體則有紅色裂傷疤痕。同時決定對蘇男提起告訴。

經桃園地院審理,一審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蘇男9年6月刑。不過蘇男卻不服上訴,且認為,小姊妹未具體指述蘇男於何時、以如何頻率行為,若僅憑被害人單一指述及其他補強證據,難擔保真實性。

對此,高院認為,蘇男對小姊妹做出難以抹滅的傷害和陰影,卻否認犯行、狡辯,甚至反過來指責小姊妹難以管教,毫無悔悟之心,犯後態度惡劣,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共3罪,分論併罰,判處9年6個月徒刑適妥,於本月11日駁回雙方上訴。
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◎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-8911-5595/性騷擾專線04-2223-95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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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桃園#警察#性侵#未成年#桃園地檢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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