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月31日上午7點多,在台中市北屯區發生一起嚴重車禍,當時年約30歲的李姓男子開著一輛轎車,撞進一間餐廳的店門口,導致招牌、花盆等毀損,連老闆的機車都被撞進水溝,他看了相當傻眼,立即報案,經員警調閱監視畫面後,火速將李男通知到案,並依法送辦。


員警調閱店家監視器後,確認逃逸車輛的外觀和廠牌,再透過監視器確認車牌號碼,聯絡到駕駛李男到案,裡男辯稱,「當時路況不熟」,趕著回家,所以沒有報警就離開,後續警方依規定製作事故資料,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》告發李男的肇逃行為,並告知店家老闆民事求償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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