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(2/1)晚間在台中夜景勝地望高寮公園,有一群年輕人買了煙火,在旁邊施工便道施放煙火互炸對方,一邊嬉鬧一邊拍下過程,而他們的行為,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跟噪音管制法,最高可罰3萬元。
看熱鬧友人:「哈哈哈哈,他們兩個在互射。」
旁邊錄影的朋友一邊嘻笑一邊把他們用煙火互炸的過程拍下來,煙火點燃炸到路面跟牆面,發出巨大聲響,火花四濺超級危險而事發地點就在台中夜景勝地望高寮公園內,實際到現場,煙火放完的殘骸,還遺留在地上,這群年輕人,就是在1日晚上9點多,到停車場旁的施工便道,用煙火亂炸路面。
其他民眾都怒批他們的行為,很容易波及無辜,除了已經違反,社會秩序維護法,環保局也已經介入調查。
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技正趙重周:「台中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8點,不得施放爆竹煙火,為考量年節慶點民俗需求,在春節小年夜至農曆一月初三,農曆一月九號元宵節等節日,不在管制禁止燃放期間。」
如果違反限定期間燃放爆竹,也將依噪音管制法,裁罰最高3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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