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24歲朱姓男子,因多年前向26歲盧姓好友借了10萬元應急,不料,事隔多年後仍未償還,讓兩人友情生變。日前雙方相約在人來人往的南機場夜市商討債務,不料,當街爆發激烈爭執,盧男憤而拿出球棒毆打對方膝蓋,甚至當街揮舞球棒,嚇得路人紛紛閃避並報案求助,警方獲報後當場將2人帶回偵訊,朱男自知理虧,不願追究,但盧男無故攜帶具有殺傷力球棍,訊後被依法送辦。
轄區中正二分局泉州派出所獲報趕抵,立即將2人帶回偵訊。偵訊時朱男坦承欠錢不還,自知理虧之下,決定不提告,但盧男無故持有具殺傷力的球棒,訊後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、第87條第1項送辦,經台北法院簡易庭裁定3000元罰鍰並沒收球棒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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