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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槍案/18歲男「贊聲」談判帶M16步槍 開完叫朋友藏水溝全被逮

記者 陳祁 / 攝影 張崇閔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2/01 12:22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2/01 16:23
警方在現場逮捕3人。(圖/TVBS)
警方在現場逮捕3人。(圖/TVBS)

昨(31)日上午,在雲林縣虎尾鎮驚傳槍響,位於一間倉儲廠房內,虎尾警方立即到場處理,兩派人馬談判過程中起爭執,一言不合開槍,據了解,警方於現場發現3枚彈殼、1枚彈頭,所幸現場無人員受傷,警方已帶回三名嫌疑人,槍枝一度下落不明,後續虎尾警方循線帶回另外2名男子,並依法送辦。

嫌疑人先交出空氣槍、短槍,長槍則找人藏匿。(圖/TVBS)

 
26歲的鄭男酒後約24歲的張男談判,張男另外帶了3名朋友(26歲的張男、26歲的范男、30歲的吳男)助陣,於是兩派人馬(1對4)在保養廠相見,因談判時一言不合,鄭男動手毆打張男及吳男,同行的的范男助陣開了大概至少5槍,子彈穿過路過的轎車,導致民眾的車窗留下明顯彈孔。

張男協助將長槍藏起來。(圖/TVBS)

民眾嚇壞趕緊報案,而結束後鄭男逃離現場,范男將作案的槍枝、子彈交給26歲的張男帶離現場,其將槍枝藏在水溝裡,虎尾警方趕抵現場,並迅速控制現場,逮捕還在現場的24歲張男、吳男、范男,並火速逮捕逃離的26張男和鄭男,並在張男車上找到毒品,5人依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》、殺人未遂、妨害秩序等罪嫌,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。

經專案小組追查,槍擊後由另名張姓男子將涉案之手槍及長槍帶離現場並藏放,復經布線埋伏在下午3點查緝張男到案,並帶同警方前往起獲改造手槍1支(含彈匣1個)、子彈1顆、M16型空氣步槍1支,經檢視該扣案之空氣步槍並無法擊發火藥子彈,在專案小組比對現場所查扣之1顆步槍子彈突破張男心防,帶警方前往起獲M16型制式步槍1支(含彈匣1個)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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