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鳳林分局一名翁姓員警,15日晚間休假,與老婆、朋友吃飯小酌幾杯,結果夫妻回程中爆發口角,本來是老婆開車,結果翁姓員警負氣接手,卻是酒駕撞進排水工程工地,造成一名工人受傷。案發後,他一度推卸責任,說車是老婆開的。
撞進排水工程工地裡,車頭嚴重毀損,引擎蓋上蒙上一層沙。
肇事駕駛身分曝光,不只酒駕還是名員警,甚至一度推說,車是老婆開的。
最後實在瞞不過,才坦承自己才是駕駛,還撞傷一名工人,情緒一度崩潰痛哭。
密錄器:「為什麼,為什麼。」
花蓮吉安安路三段和福昌路口處,正在進行排水工程,肇事的翁姓員警15號休假晚間,與老婆朋友一起吃飯小酌幾杯,原本是老婆開車,結果回程夫妻倆吵架,他才會接手,疑似車速過快直接撞工程。
翁姓員警36歲,目前任職於鳳林分局,警階為一線三,從警8年經驗豐富,抓過無數的酒駕,自己卻做了最不好示範。
花蓮縣警局督察長林永勝:「依涉嫌公共危險等罪嫌,函送地檢署偵辦,後續將依相關規定從源究責,可處翁員一大過處分,調整服務地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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