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警方日前在樹林地磅站攔查一輛半聯結車,駕駛拒絕過磅,也不透露車斗內載了什麼,被開罰九萬元的罰單,但當下,他也質疑員警,外套沒有員警編號,警方指出,員警當時穿的是雨衣,不算警察制服的一部分。
要簽收嗎?要啊!
原來他被指引來到過磅站,卻質疑員警的外套似乎有問題,雙方因此鬧得不愉快口氣越來越激動。
我想請教一下,你的警員編號怎麼沒有,編號099這邊,那你的外套啊,你的外套也要有警員編號啊。
我可以報給你看,沒關係罰單上面有我們名字啦,態度沒有必要這樣吧。
被攔查的 是這輛半聯結車在地磅站在兩公里外就被要求過磅。
事發地點在 15號上午國道3號南向樹林地磅站,33歲田姓駕駛開車載物被員警攔下,由於超載罰鍰是依比例開罰有可能罰得比拒測還高。
根據罰則超載10公噸以下每公噸加罰1千元,10-20公噸加罰每公噸2千元,20到30則是加罰每公噸3千元,最高的是超載30公噸以上每公噸加罰5千元的罰鍰。
當時員警巡邏攔查一輛半聯結車,但駕駛他不願意過磅,也不願意透露車斗裡到底裝了什麼,寧可被開罰拒磅9萬元罰單,似乎也是因為不滿被開單,開始質疑這名員警的制服規格,有沒有符合規定。
為此國道警方指出警察外套屬於制服一部分,按規定都要繡上臂章和員警編號,但這回被駕駛點名的員警穿的是雨衣,雨衣並不算是警察制服要是民眾有質疑 當下也能出示證件。
警方強調員警穿著沒問題,但這回不管員警制服有沒有符合規定,駕駛都是違規在先除了拒磅之外,再加上胎紋不足恐怕得再多繳 6千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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